独立法条

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包括下列事项:

(一)调查核实烈士纪念设施,查找、收集烈士遗骸、遗物;

(二)修缮保护、新建迁建烈士纪念设施;

(三)负责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维护管理;

(四)搜集、整理、编纂、陈列、展示、保管烈士事迹和遗物史料;

(五)组织开展烈士祭扫和宣传纪念活动;

(六)其他相关事项。

制定机关
退役军人部 外交部 财政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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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