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包括下列事项:
(一)调查核实烈士纪念设施,查找、收集烈士遗骸、遗物;
(二)修缮保护、新建迁建烈士纪念设施;
(三)负责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维护管理;
(四)搜集、整理、编纂、陈列、展示、保管烈士事迹和遗物史料;
(五)组织开展烈士祭扫和宣传纪念活动;
(六)其他相关事项。
- 制定机关
- 退役军人部 外交部 财政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包括下列事项:
(一)调查核实烈士纪念设施,查找、收集烈士遗骸、遗物;
(二)修缮保护、新建迁建烈士纪念设施;
(三)负责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维护管理;
(四)搜集、整理、编纂、陈列、展示、保管烈士事迹和遗物史料;
(五)组织开展烈士祭扫和宣传纪念活动;
(六)其他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