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

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会同外交部、财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等部门组成。退役军人事务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驻外使领馆协助处理有关具体工作。

制定机关
退役军人部 外交部 财政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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