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保税仓库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 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自用型保税仓库由特定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仅存储供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保税仓库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 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自用型保税仓库由特定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仅存储供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