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保税仓储货物在存储期间发生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保税仓库应当依法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