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保税仓库所存货物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下列保税仓储货物出库时依法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 (一)用于在保修期限内免费维修有关外国产品并符合无代价抵偿货物有关规定的零部件; (二)用于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 (三)国家规定免税的其他货物。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保税仓库所存货物的管理
下列保税仓储货物出库时依法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 (一)用于在保修期限内免费维修有关外国产品并符合无代价抵偿货物有关规定的零部件; (二)用于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 (三)国家规定免税的其他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