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