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下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本机关登记的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工作。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