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社会组织登记时,认为社会组织名称符合本办法的,按照登记程序办理;发现社会组织名称不符合本办法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名称时,可以听取相关管理部门、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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