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社会组织名称由申请人自主拟定,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的名称,应当先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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