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施工和联合试运转

第二十三条

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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