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进行监察,适用本规定。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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