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第十八条

第三章 设计审查

第十八条

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前,煤矿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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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