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第十二条第二章 安全评价第十二条承担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安全中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价,提出评价报告。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