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国家林业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结果及鉴定和保存情况,公布可供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目录。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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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