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国家林业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结果及鉴定和保存情况,公布可供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目录。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