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分别情况采取原地保存或者建立异地保存库、设施保存库等方式,保存林木种质资源,保障国家和地方林木种质资源库、保护区和保护地正常运转和种质资源安全。异地保存库和设施保存库的林木种质资源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检测,及时更新和补充。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