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五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部和国家局相关司局等作为试点指导单位,负责相关试点任务的指导工作,协同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