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交通运输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的归口管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