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成果推广应用

第三十九条

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应根据所含全部试点任务或某领域全部试点任务实施验收情况,系统形成典型经验与创新成果,集成推广应用或转化为制度性文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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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