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试点验收

第三十二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验收意见,会签相关试点指导单位,报领导小组同意后,确认该项试点任务通过验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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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