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试点实施

第二十一条

在试点任务实施过程中,试点单位应严密监测、预防预控重大舆情、重大社会稳定等事件。一旦发生相关事件,试点单位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并将有关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试点指导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试点指导单位及时研判并提出调整、终止试点任务等应对举措建议,报领导小组决策。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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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