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交通强国专项试点等(以下统称试点)的申报、评估、实施、验收和推广等工作。
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是指由交通运输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各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聚焦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关键环节、重点任务和难点问题开展的试点。
交通强国专项试点是指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以下简称部和国家局)相关司局等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专项任务,部党组部署的重点专项工作等组织实施的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可包含一项或多项试点任务,由部和国家局相关司局具体管理,纳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管理范畴。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