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三章 试点实施

第十八条

试点指导单位依法依职责加强对相关试点任务的技术指导,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调研指导及调度督导,及时掌握试点任务实施进展。对职责之外的试点内容,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指导解决试点任务实施中的问题,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试点任务的跟踪、调度等工作,推动试点任务有序实施。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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