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二章 试点申报
第十五条
试点任务内容、阶段目标、试点单位等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试点组织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试点指导单位评估同意后实施变更。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试点申报
试点任务内容、阶段目标、试点单位等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试点组织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试点指导单位评估同意后实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