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博物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博物馆设立、年检与终止

第十三条

博物馆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博物馆建筑应当划分为陈列展览区、藏品库房区、文物保护技术区、公众服务区和办公区等,相对自成系统。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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