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章 健身气功功法第七条经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的健身气功功法,统一定名为“健身气功・功法名称”,并颁发证书。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