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体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相应管理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