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健身气功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