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 第五十七条独立法条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网络出版服务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章规定,以欺骗或者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的,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撤销其相应许可。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