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保障与奖励

第四十七条

对为发展、繁荣网络出版服务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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