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网络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不得含有披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的内容。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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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