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第二章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

第二十条

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不得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网络出版服务。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