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持有有效法定身份证件的自然人,可以自愿向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网号、网证。 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申领网号、网证的,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申领。 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申领网号、网证的,应当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下申领。
- 制定机关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持有有效法定身份证件的自然人,可以自愿向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网号、网证。 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申领网号、网证的,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申领。 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申领网号、网证的,应当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下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