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六章 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

第二十五条

印刷业经营者使用电子方法排版印制或者打印国家秘密载体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办理。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