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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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