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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