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章 运营管理第二十八条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养老机构应当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