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 制定机关
- 司法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附 则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的管理,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