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实施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应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法律职业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主义法律职业队伍。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