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八条
运营单位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内容至少包括:隐患内容、排查人员、排查时间、隐患等级、主要治理措施、责任人、治理期限、治理结果、未能立即消除时的临时措施等。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
运营单位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内容至少包括:隐患内容、排查人员、排查时间、隐患等级、主要治理措施、责任人、治理期限、治理结果、未能立即消除时的临时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