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 第六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第八章 奖励与责任第六十四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