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 第五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七章 安全事故处理第五十七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