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 第五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七章 安全事故处理第五十六条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