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 第五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六章 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第五十四条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