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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