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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