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第二章 评议要素和重点第六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应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