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