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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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