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教育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负责军队系统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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