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 第八十七条独立法条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第十章 附 则第八十七条保险集团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业务,以及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等事项的监督管理,参照银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