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 第八十一条独立法条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九章 监督管理第八十一条保险集团公司的保险子公司未达到金融监管机构规定的审慎监管要求,业务或财务状况显著恶化的,银保监会可以要求保险集团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协助其恢复正常运营。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